关于开展2024、2025年度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
2026-06-09 18:00
来源: 上海市文旅局
沪文物发〔2026〕1号
各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:
为加强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,规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、施工一级和监理甲级资质年检工作。根据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》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》(文物保发〔2021〕30号)《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、施工一级和监理甲级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》(文物保函〔2013〕534号)要求,现就开展2024、2025年度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、施工、监理资质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检对象
本次年检对象为在本市注册成立,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、施工一级、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。
二、年检内容
年检审查内容为2024、2025年度(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)各资质单位的工程业绩、人员、质量、安全等方面情况。
三、年检材料
(一)参加年检的资质单位需按材料清单(见附件1)备齐相关材料,于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至上海市文物局(地址:黄浦区大沽路100号912室),所报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凯发网址的联系方式。
(二)兼具勘察设计、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单位,应按勘察设计、施工和监理业务分别报送年检材料。
(三)年检所需纸质材料一份,请使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,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;电子材料为盖章pdf版、可编辑word版各一份,发送至邮箱(shswwj_100@126.com)。
四、年检程序
(一)凡超出规定时限、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能同时报送的,均不予受理;过期未提交材料的视同放弃年检资格。
(二)我局在收到年检材料后,将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,并作出年检结论,向社会公示后报国家文物局备案。
(三)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后通过年检的单位,由我局另行通知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;同时换发勘察设计资质单位的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材料清单;
2.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年检申报表;
3.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年检申报表;
4.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年检申报表。
上海市文物局
2026年6月8日
联系人:蔡 敏 23118262 13818883730
陈旭峰 23118326 189177012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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